本期节目的委托人,是来自江西景德镇的吴先生,今年35岁。在红娘的介绍下,吴先生认识了朴素温柔的何女士,
2024年春节,35岁的吴先生毫不例外地受到了父母的催婚。吴先生说,对于这种红娘介绍、陌生人闪婚的相亲方式,一开始他也是心存怀疑的。但是看着父母为自己的婚姻大事着急上火,想着自己也确实老大不小了,吴先生还是找了红娘提出了自己的相亲诉求,没想到,事情进展得竟然很顺利。
仅仅两天后,吴先生就收到了来自红娘的消息,说找到了合适的人选。收到消息的当天,吴先生就立刻买票,启程前往贵州相亲。
到达贵阳的第二天,吴先生见到了相亲对象何女士。何女士自称是1984年的,有一个女儿。吴先生说,他对何女士的第一印象很好,觉得对方看起来朴素又温柔,没有浓妆艳抹的,看着就是踏踏实实、安安稳稳过日子的那种人。
见面结束,女方提出了26.8万元的金额要求,其中包括给何女士的彩礼以及给婚介公司的介绍费,这可难住了吴先生。
对于何女士,吴先生很满意,但是吴家一家子拼拼凑凑最多也只能拿出来20万,26.8万这个金额实在是超出了吴家的能力。
囊中羞涩的吴先生只能通过红娘询问何女士,能不能少要点,三金之类等结婚以后慢慢买给她。
给何女士的彩礼12.8万元,给婚介公司的介绍费7.2万元,合计20万元。钱一付完,吴先生与何女士立刻去领了结婚证。
何女士还带着吴先生回了自己家里,在女方家中,吴先生见到了何女士的哥哥和女儿,大家相谈甚欢。这场闪婚,可谓是一气呵成,非常顺利,似乎是一场“天赐良缘”。
吴先生满是喜悦地带着娶回来的新媳妇回了老家江西,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回家还不到一个月,妻子就不告而别、人间蒸发了。
吴先生说,刚见面的几天,何女士对他真的很好,很温柔,两个人也很是聊得来。他说,自己这辈子第一次被女孩子主动地关心呵护,这让他有一种强烈的成家的幸福感,觉得以后的日子充满了奔头。
然而,没想到的是,随吴先生回到江西以后,何女士的态度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吴先生说,回到江西以后,女方对他的态度变得冷漠了很多,也不爱和他说话,对他的生活习惯更是百般挑剔、万般嫌弃。
据吴先生讲述,日常的这些口角也就罢了,两个人最大的矛盾是关于生孩子这件事。
吴先生说,自己老大不小,父母急着抱孙子,所以回到江西以后,自然而然地就和女方聊起了生孩子的话题。他说,在相亲的时候就问过关于生孩子的话题,当时女方说没问题,可以生。
然而,吴先生在婚检报告中发现,何女士上了节育环。回到江西以后,每次提起生孩子的话题,女方的态度都非常恶劣。
2024年3月18日晚上11点30分,两人领证后的第24天,吴先生回到家中,迎接他的却是空荡荡的屋子,他的合法妻子何女士不告而别,何女士的所有个人物品、包括她养的狗狗,全都消失不见了。
无奈之下,吴先生再次去到贵阳,去何女士的家里找人。他在住宅楼下蹲守了几天都没有见到何女士,也没有见到何女士的哥哥和女儿,却从邻居的口中得知了一件事。
原来,当初何女士带吴先生回自己家,声称属于她自己的这套房子,其实是租来的。而这并不是吴先生发现的第一个谎言。
吴先生说,回想起来,其实早在领证的时候就发现过何女士和婚介说了谎。相亲的时候,无论红娘介绍、还是何女士自称,都说她是1984年的,然而领证的时候,吴先生却看到,何女士的户籍信息显示是1981年的,整整比他大了8岁。
在通过女方红娘终于艰难地联系上何女士后,何女士在电话中冷漠的态度,让吴先生彻底死了心。
何女士的态度简单概括就是,不协商 、不离婚、不退钱,爱去哪儿告去哪儿告。
在领证之前,吴先生与何女士在婚介公司和红娘的见证下,曾经签署了一份婚前协议,协议中规定了男女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男方不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欺骗女方;在女方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女方的所有开销无条件须由男方承担;男方没有经济收入6个月以上,女方可以无条件提出离婚;感情破裂,男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女方离婚;双方因经济原因产生纠纷,导致感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情破裂,女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与红娘和牵线人没有关系,交往过程中的人身财产损失,公司和红娘不承担任何责任等等诸如此类的不合理条款。
事到如今,吴先生坚定地认为,他的“合法妻子”何女士、男方红娘及婚介公司、女方红娘及婚介公司、见面签协议的婚恋中心,这几方是早有计划、各有分工的合伙诈骗,从头到尾这就是一场为了骗钱的“婚姻骗局”。
在寻找“妻子”、寻找真相的过程中,吴先生认识了一位也曾经参与相亲的女士,这位女士讲述了相亲经历中与自己相同的细节。
3天闪婚,24天跑路,12.8万的彩礼、7.2万的介绍费,一家人几十年积攒的全部积蓄在一夕之间被骗光,倾家荡产,人财两空。
吴先生说,这20万每一分都是真真正正的血汗钱,是父亲多年在外辛苦打工、全家人一点一点积攒下来的全部积蓄。如今,原本终于回家养老、盼着含饴弄孙的老父亲,不得不再一次离开农村老家,重新进城务工,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开销。
这一次来到《金牌律师团》求助,吴先生希望解除婚姻关系、追回全部20万元的彩礼和介绍费,并追究包括女方何女士、两方婚介公司、婚恋中心在内所有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女方、男方红娘及婚介公司、女方红娘及婚介公司、婚恋中心等是否涉嫌共同诈骗?形成证据链条需要哪些证据?
吴先生签字的《婚前协议》,是否属于格式条款?协议条款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这份协议是否会对追讨、退赔彩礼及介绍费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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