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要准备好身份证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离婚证件或丧偶证件证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等)、照片3张。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本省户籍的无需提供)。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应当与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记载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离婚证、生效离婚司法文书、死亡证等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香港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居住国是缔约国的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附加证明书及中文译文。或:本人的有效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及中文译文。(“缔约国”是指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的国家,可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查询最新缔约国名单及《公约》生效情况。下同。)
居住国是非缔约国的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及中文译文。或:本人的有效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及中文译文。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缔约国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当事人使用永居证作为身份证件的,应当同时提供有效护照号码)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附加证明书及中文译文。或:本人的有效护照(当事人使用永居证作为身份证件的,应当同时提供有效护照号码)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及中文译文。
非缔约国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当事人使用永居证作为身份证件的,应当同时提供有效护照号码)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及中文译文。或:本人的有效护照(当事人使用永居证作为身份证件的,应当同时提供有效护照号码)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及中文译文。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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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全文共6章28条,包括“总则”“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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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预约办理流程有6个步骤分别是网上预约、现场申请、提交材料、审核、填写声明书、领证。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
根据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预约须知,网上预约须提前1天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每天放号时间为8:30。
亲自补领结婚证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明书》;当事人本人在监誓人面前亲笔签名并按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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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双方均非本地结婚,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详情见正文。
在清远市怎么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怎么办?需要男女双方准备什么材料?在哪里进行办理?可以网上预约吗?
清远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持证件证明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
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实行婚姻登记预约制,预约方式有三种。详见全文!
【导语】:结婚登记要准备好身份证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离婚证件或丧偶证件证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等)、照片3张。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本省户籍的无需提供)。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应当与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记载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离婚证、生效离婚司法文书、死亡证等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香港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居住国是缔约国的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附加证明书及中文译文。或:本人的有效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及中文译文。(“缔约国”是指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的国家,可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查询最新缔约国名单及《公约》生效情况。下同。)
居住国是非缔约国的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及中文译文。或:本人的有效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及中文译文。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缔约国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当事人使用永居证作为身份证件的,应当同时提供有效护照号码)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附加证明书及中文译文。或:本人的有效护照(当事人使用永居证作为身份证件的,应当同时提供有效护照号码)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及中文译文。
非缔约国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当事人使用永居证作为身份证件的,应当同时提供有效护照号码)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及中文译文。或:本人的有效护照(当事人使用永居证作为身份证件的,应当同时提供有效护照号码)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及中文译文。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米乐官方入口米乐官方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