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网讯(燕赵农村报记者李月锋)媒人,古今有之,是男婚女嫁过程中牵线搭桥的重要人物。男性媒人称月老,女性媒人则唤作媒婆,二者均以说合婚姻为职业或癖好。本文结合农村思维习惯和行文方便,将非专业机构认可、又靠婚介渔利的媒人统称为媒婆。
农村媒婆的工作性质特殊,办公地点不固定、工作范围不指定、收费标准不确定,而且不挂招牌、不做广告、不买设备,依靠“三寸不烂之舌”,采用人传人、人联人、人拉人的模式,扩大“朋友圈”和知名度,逐渐织成一张无形的摸不着边际的“媒婆网”,铺就一方看不见的工作平台。
近年来,随着彩礼价码飞涨、离婚率增高,一直在隐蔽地带默默发财的媒婆浮出水面。有的批评媒婆乱收费,有的怪罪媒婆推波助澜抬高了彩礼,有的举报媒婆“勾结抱团”骗钱财,种种怪相,众说纷纭。那么,如何看待农村媒婆的社会价值和有偿服务?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不知不觉中,婚介已成为广大农村新兴的“金色产业”,而产业的主导者就是走穴式、自由组合式的媒婆。
记者在邢台市任泽区了解到,媒婆中介费为10000元左右,高的达15000元。中介费分配方式是,主媒人负责制,由主媒人定夺分配比例,比如说,10000元中介费,主媒人要头份5000元,其他几个媒人则均分剩余的5000元;如果主媒人要6000元,其他媒人分剩余的4000元。
任泽区有位十几年“工龄”的媒婆受访时介绍,他的主战场在任泽区,与隆尧县、巨鹿县和南和县的媒婆也有联系。他说:“媒人之间也有微信群,谁手里有了男孩、女孩的信息就发到群里,能找到下家的媒人立马开始撮合这桩婚事儿。一般情况下,有一正两副媒人就够了;有的地方,媒人拉媒人、媒人引媒人,来了都参与,参与就算是媒人,最终,八九个媒人说一个媒,吃饭时媒人呼呼啦啦坐满一桌,不少糟蹋事主的钱。”
至于每年的收入,这位媒婆说,一年能说成六七对婚姻,要是都任主媒人的话,可收入三四万;还能当十几次副媒人,收入两万来块钱,同时捞点烟、酒等礼物,总的来说,说媒比外出打工强。
婚介行业还有一个挣钱门道——二婚,主要是给离婚的妇女或寡妇找婆家。一旦女方到了二婚的境地,要求的条件就放宽了,符合条件的男方愿意出大价钱脱单,在这种情况下,媒婆们能从中大捞一笔。
邯郸市东部某县有个30多岁的农村妇女,离婚后带着孩子回到娘家居住。今年正月初八到十四的7天时间里,周围五六个县的媒婆领着男人来相亲,“那几天,胡同口小轿车不断,热闹得像赶集一样。这一拨刚出去,那一拨又拎着礼物进来了,一个晌午至少十几拨,光接受的礼物每天得往外拉一三马车。”她的一个邻居对记者说。
这个邻居说,每个相亲的男人除了给妇女见面礼,还要给媒婆几百元介绍费,“不管婚事成不成,从妇女家一出来,几个媒婆就躲在偏僻处分起了‘红利’。”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媒婆说:“这几年,农村女孩少,大龄男孩却很多,我们重点给二婚女子介绍对象,还给大龄男子介绍跨国婚姻,也给老年人介绍老伴。时下,婚介产业却正值发展的上升期,越干活越多。”
在农村,靠说媒赚钱的职业媒婆不乏其人。这些人以说媒为由头,要吃要喝要烟抽,还要电话费。请一个媒婆吃饭,他们吆五喝六招来六七个,一顿饭得花2000多块钱。一旦婚事撮合成了,便狮子大张口,婚介费动辄大几千元,甚至上万元;更恶劣的是,有的媒婆按彩礼款的3%~5%抽取婚介费,彩礼与婚介费成正比,借机哄抬彩礼价码,为高价彩礼推波助澜。
有这样一个案例。曲周县三个媒婆给白寨镇青年小黄介绍女朋友。在领结婚证、办婚礼仪式之前,仨媒婆向黄家索要婚介费6900元,称“不先给了婚介费,就不让结婚”,并承诺“如果俩人(小黄、女朋友)过不成,婚介费全部退回”。结婚第3天,新媳妇离家而去,久久不归,双方离婚。
婚事散了,仨媒婆不愿退还到手的婚介费。于是,小黄以“要求仨媒婆返还索要的介绍费”为由,将三人告上法庭。曲周县法院用法律武器“亮剑”,拿媒婆乱收婚介费开刀,判决仨媒婆返还中介费5000元。后经依法强制执行,仨媒婆迫于法律压力,相继返还分得的婚介费。
媒婆以婚介费为生,索取的婚介费越多获得的利益越大,而男方一家为了娶上媳妇不得已伸出脖子任媒婆“剌”。上述案例中,如果没有小两口离婚这档子事,黄家肯定把6900元婚介费的事咽到肚里,仨媒婆也不会在法庭上“丢人现眼”了。
采访发现,农村婚介市场乱象丛生,有乱收婚介费的,有放鹰的,还有媒婆与女子勾结骗取财物的。凡此种种,给这个“成人之美”的职业蒙上了阴影。
前不久,邯郸市永年区曲陌乡青年陈某经媒婆介绍认识了一女子,两人相谈甚欢,女子表示愿意与陈某结婚,媒婆以此为由向陈某索要定婚礼11000元。钱到手后,女子与媒婆便失联了,陈某随即报警。
永年区警方通过走访调查、调取视频监控,成功锁定媒婆张某(女,60岁,邯郸市丛台区人)。1月2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投案自首,并对自己以安排相亲为由骗取受害人陈某11000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张某又供出了曾伙同刘某(女,53岁,邯郸市丛台区人)利用相同手段,骗取永年区西阳城乡郭某、邯郸市丛台区李某共计17600余元的犯罪事实。
3月15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警方抓获。经查,刘某、张某两人隐瞒真实姓名、编造虚假信息,在农村寻找适龄男青年或单身老人,借相亲结婚之名骗取钱财。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刘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老刘说媒不要媒利,全是尽义务。”提起邯郸市曲周县大河道乡西四夫人寨村刘会民说媒的事,村民赞不绝口。
老刘今年84岁,有副热心肠,劳动之余常给乡亲们“帮忙”,说媒算是其中一项。近几年,他先后说成二三十对婚姻,没喝过事主一碗水,没抽过事主一根烟。
西四夫人寨村刘某夫妇年事已高,膝下虽有两个姑娘,但耕种农活,处理家里的杂事,仍有一定的不便。而本村常家男孩多,盖房修院娶媳妇,哪个都需要花一大笔钱,经济上遇到困难。结合两家的实际情况,老刘这家说说,那家谈谈,跑了五六趟,终于皆大欢喜,两家结成了亲家。
与曲周县相邻的广平县,也有一位义务红娘,她叫杨献英,近几年义务促成20多对青年结婚。2015年,她给一位农村大学生介绍对象。小伙子排行老三,两个哥哥分家另过,本人大学毕业后在某建筑公司当技术员。由于平时不善言谈,加上家里经济条件差,到了29岁还没有娶上媳妇。得知此事后,杨献英物色了一位在国企上班的姑娘,但女方父母不乐意,嫌男方父母年龄大,小伙子不善言谈,又在外地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杨献英积极寻找男孩的优势,耐心细致地劝说女方父母,最终这对青年喜结连理。这桩婚事下来,她不仅没收媒利,还倒贴了近百元电话费。
支撑红娘永不懈怠尽义务的精神动力,是他们的助人为乐思想。郭令霞是曲周县某医养中心院长,从21岁开始当红娘,义务干了20年,先后为“草根”青年群体成功“牵红线多对。她自豪的是,费尽千般周折,终于促成3对单亲家庭孩子和3对老人的姻缘。她对记者说:“说媒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能帮助有缘人组成新的家庭,虽累犹荣,是最大的快乐。”
调查发现,农村婚介市场出现失序、越轨的苗头,如何规范农村媒婆的行为、塑造婚介新形象,是乡风文明建设遇到的新课题。
邯郸市魏县野胡拐乡正在进行有益的尝试。该乡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爱心婚介窗口”,以积极健康的婚恋交友环境,打压媒婆谋取私利的阵势,引导广大未婚人士树立正确的婚恋观,遏止高价婚介费坏风气。
就媒婆收取婚介费问题,邯郸市成安县法院法官郭华认为,我国法律中未提及媒婆“婚介费”,但从情理上讲,媒婆帮人说媒,为他人牵线搭桥,必定会耗费一定的精力和时间,也需要一些费用支出。所以,对于“红娘”牵线搭桥必要的劳务支出费用诉求,应当予以支持。如果帮人说媒,花费的时间和支出的费用得不到补偿,恐怕没有多少人愿意“舍己为人”当媒婆。
郭华说,法律支持媒婆获得相应的劳务补偿费用,却不支持媒婆提出的支付报酬的请求。因为农村媒婆没有经营正规婚姻介绍机构,不具备婚姻介绍的资质,收取“婚介费”缺乏法律依据,收取的“婚介费”属于不当得利。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媒人帮他人介绍相亲的行为从性质上看与居间合同相似,但居间合同不适于人身关系,说媒对象和媒人之间无法形成委托人和居间人的关系,说媒对象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如果男女一方或者双方以及其父母没有按照约定给付“婚介费”,媒婆只能请求偿还其付出的必要费用,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郭华结合自身判案实践,解释了婚介费出现的另一种形式。他说,男女一方或者双方以及其父母以美满良缘来之不易为由,自愿赠送金钱或者财物,媒婆可以受领并保有,给付方不得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给付报酬方有赠与意思的系赠与行为,无赠与意思的属于履行道德上给付义务,这两种“意思”有很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