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
3、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凡在南京市辖区内的机关、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女职工,无论有无合同均可休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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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产假158天,男方陪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福利政策,南京本地宝为您带来产假计算方式。
南京女职工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南京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产假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产假多少天?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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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流产假有要求,根据流产月份增加对应天数。南京按照江苏省政策执行。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流产假有要求,根据流产月份增加对应天数。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产检所需时间要计入劳动时间。
南京医保局规定用人单位应给不同月份流产女职工相应产假天数,详细天数和工资规定来看正文。
江苏女职工正常生育、流产、引产等,按照规定公司应在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员工福利待遇。
根据江苏、南京相关条例、政策规定,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应当由用人单位视同来动并提供工资。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政府令第122号)规定女员工需要安胎或者孕晚期,可和公司协商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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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产假有什么政策规定?南京产假多少天?南京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南京产假怎么申请?南京本地宝为你详细解答!
1、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
2、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
3、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凡在南京市辖区内的机关、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女职工,无论有无合同均可休产假。米乐官方入口